关于征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专家的通知
推行清洁生产是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增效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效途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要求“以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清洁生产,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创新及评估、验收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节能环保中心联合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共同面向社会征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二)熟悉国家、京津冀、北京市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熟练掌握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及工作内容。
(三)从事相关行业清洁生产、能源、环保、工艺工作五年以上,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和资源能源节约、污染防治技术。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独立承担相应工作。
二、工作范围
(一)参加清洁生产审核现场评估工作,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及报告提出建议,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二)参加清洁生产审核现场验收工作,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及验收报告提出建议,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三)为清洁生产政策建议、课题研究、标准制定、审核创新、成果评审等提供咨询服务。
(四)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事项。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报名。通过单位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申请,请专家如实填写《专家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并提交本人职称、学术、专业成就等复印件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专家入库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对提出申请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三)选用。经审查合格的专家,列为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专家库成员,并向社会公告。
(四)管理。对入库专家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交流与培训,按照“开放、流动、择优”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
四、有关事项
请有意申报的专家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专家基本情况登记表》扫描件和word版,以及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学位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ycj501@163.com。
已在库专家请于2024年12月6日前扫描二维码(见附件2)提交续报信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资料。本次征集结束后,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将联合组织专家培训。
附件:1.专家基本情况登记表
2.专家信息统计二维码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联系人: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宋炅旻;联系电话:55590610
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 张心钰;联系电话:82567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