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200亿,第二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基本确认
来源:节能与环保杂志
在8月2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就透露,第二批试点城市已经完成评审工作,预计官方将于近期正式发文公布。
据了解,入围第二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包括安阳、邢台、聊城、淄博、济宁、邯郸、长治、德州、沧州、晋城、焦作、菏泽、滨州、阳泉、濮阳共15个“2+26“城市,西安、临汾、运城、晋中四个汾渭平原城市以及张家口共20个新增试点。此外,雄安新区也将纳入财政支持范围,但不占用本次试点城市名额。
此前的2017年5月16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等12个城市最终纳入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
按2017年上述文件要求,试点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
根据今年新近发布的通知,新增入围的“2+26”城市按2017年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张家口市比照“2+26”城市标准,汾渭平原原则上每市每年奖补3亿元。此外,给予雄安新区的奖补或将与汾渭平原相同。
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共计12个城市入围,按照奖补标准,12个城市每年总计获得中央财政奖补73亿元,三年累计获得奖补219亿元。而对于今年的第二批20个入围试点城市,总的奖补额度将高达每年92亿元,三年共计276亿元。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城市的总奖补额度三年则达495亿元。
“2+26”城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义)、新乡(含长垣)、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含济源)、濮阳、开封市(含兰考)。
汾渭平原11城市: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