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共有公共机构8100余家,2015年计划实现该类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5万吨标准煤以内。1.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发布政府机关、高等学校、文化场馆、医院、体育场馆合理用能指南,发布实施高校、文化场馆用能耗限额标准,全面推进全市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建筑能耗限额管理。2.提升智能管理水平。全面实施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完善配置和智能化升级工程。组织实施50家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低碳示范改造项目。3.稳步推进节能改造。推动全市500吨标准煤(含)—2000吨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挖掘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项目。4.强化市场资源配置。扩大能源费用托管型试点范围和规模,鼓励探索公共机构应用PPP模式进行节能改造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