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格雷斯海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阶段性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北京格雷斯海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7]1379号)的要求,我们组织了阶段性验收,现将阶段性验收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格雷斯海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过程真实、规范,方法合理;审核报告如实反映了企业情况;清洁生产目标设定具有前瞻性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政策、方针;审核重点反映了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措施、承诺具有现实可能性;无、低费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效果明显,中、高费方案现实可行,同意12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阶段性验收。
二、通过阶段性验收的企业应进一步巩固无、低费方案取得的成果,同时抓紧落实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提出的中、高费方案,实现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