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按领域划分主要包括政府机关,科、教、文、卫、体事业单位等,重点工作内容包括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研究等。
自2005年“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被列入北京市政府重点工作以来。我市先后实施了对54家政府机构开展能源消耗状况调查;选定10家政府机构试点开展节能改造;政府机构用电、用热计量系统改造等工作,截至2010年12月,基本完成30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工程。
第三批政府机构节能改造项目从2010年11月开始,计划至2012年12月实施完成,历时26个月。工作内容及程序包括项目招标投标、签订合同、节能改造诊断、改造方案论证、项目评估、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目前已圆满完成了30家政府机关34处办公地点的节能诊断、编制可研报告等工作,并于2011年11月17日顺利通过市发改委主任办公会审议。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作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发展改革委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扎实推进项目工作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