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日前下发了《关于严格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目的是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防止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者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
据介绍,该《规定》适用于环保系统行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当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若违反本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依规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规定》严厉禁止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有以下行为:要求有关部门或者人员降低建设项目环评类别、拆分审批、超越审批权限审批环评文件;为建设单位指定或者推荐从事环评、验收调查工作的技术咨询机构;通过暗示、默许、同意或者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人员违反审批程序;通过说情、批示、打招呼、强令等形式影响、干预有关单位和人员,降低审批、验收或者资质标准;开办公司或者参股承揽环评项目;其他违反规定插手环评审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