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新能源应用设计规范》宣贯会成功举办
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参与编制的北京市地方性标准《建筑新能源应用设计规范》(DB11/T 1774-2020)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建筑新能源应用的设计原则与基本技术要求,以及新能源系统运行监测基本方法和管理要求,为新建和改扩建民用建筑新能源技术应用提供了设计方面的指导。
为加强新标准宣传普及,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4月27日下午,中心与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2021年第26期北京市能源资源节约与绿色发展“大宣讲”活动,对《建筑新能源应用设计规范》进行宣贯。来自建筑设计单位、新能源企业的40余位代表参会。
中心新能源促进部副部长孟超同志介绍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持政策。针对《建筑新能源应用设计规范》中提出的建筑物受光面适宜铺设建筑光伏系统、建筑设计方案宜包括建筑一体化的光伏系统等相关内容,孟超同志提出本市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主要形式是与建筑相结合,希望参会人员加强对光伏、热泵技术的了解,大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
中国建研院教授级高工吴晓海同志作为该标准主要起草人,介绍了标准编制背景、研究过程和总体框架,解读了建筑新能源设计流程和计算方法等内容。参与标准起草的王聪辉高级工程师、张志杰高级工程师和杨英霞高级工程师分别解读了标准中光热系统、土壤源和再生水源热泵系统以及空气源热泵系统的设计条款。
本次宣讲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促进标准落地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