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2014年 第16号)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
(一)总体思路。在建立健全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对各项能耗指标的数据 质量实施全面监测,评估各地、各重点企业能耗数据质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节能降 耗工作进展,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国、各地区以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和取得 的成效。
(二)工作要求。在加强能耗各项指标统计的同时,对能耗指标的数据质量进行监测, 确保各项能耗指标的真实、准确。要深入研究能耗指标与有关经济指标的关系,科学设置监 测指标体系。要抓紧制订科学、统一的能耗指标与 GDP 核算方案,从核算基础、核算方法、 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单位 GDP 能耗及其他监测指标的核算进行严格规范,不断完善主要监测指 标核算的体制和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切实保障数据质量。 节能降耗指标及其数据质量分别由上一级统计部门认定并实施监测。千家重点耗能企业主要 由统计局和节能减排办负责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对本地区重点耗能企业进行监测。 各级统计部门从 2008 年起,建立统一、科学的季度、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 GDP 能耗核 算制度,制定能反映各地工作特点的能耗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二、对节能降耗进展情况进行监测
(一)对全国以及各地区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的监测。
监测指标:单位 GDP 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 GDP 电耗及其降低率;单位产品 能耗,重点耗能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重点耗能行业产值及其增长速度等。
(二)对主要耗能行业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的监测。 主要耗能行业包括: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化工、火力发电、造纸、纺织等。 监测指标: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
(三)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测。
重点耗能企业为年耗能 1 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 监测指标:单位产品能耗,能源加工转换效率,节能降耗投资等。 (四)对资源循环利用状况和“十一五”期间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建设情况的监测。
监测指标:资源循环利用指标;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节能量。
三、对地区单位 GDP 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质量的监测
(一)对 GDP 的监测。
第一组:地区 GDP 总量的逆向指标,用于检验 GDP 总量是否正常。
1.地区财政收入占 GDP 的比重。
2.地区各项税收占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之和的比重。
3.地区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加额占 GDP 的比重。
第二组:与地区 GDP 增长速度相关的指标,用于检验现价 GDP 增长速度是否正常。
1.地区各项税收增长速度。
2.地区各项贷款增长速度。
3.地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4.地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
第三组:与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相关的指标,用于检验第三产业增加值是否正常。
1.地区第三产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
2.地区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增长速度。
(二)对能源消费总量的监测。
1.电力消费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用以监测终端能源消费量是否正常。
2.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占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用以监测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是否正常。
3.火力发电、供热、煤炭洗选、煤制品加工、炼油、炼焦、制气等加工转换效率,用以监测涉及计算各种能源消费量的相关系数是否正常。
4.三次产业、行业能源消费增长速度、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用以监测各次产业、行业能源消费量增长速度与增加值增长速度是否相衔接。
5.主要产品产量、单位产品能耗,用以监测重点耗能产品能源消费情况。 有关数据评估办法、核算制度等,由统计局另行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