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行动计划(2011-2015 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行动计划(2011-2015 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行动计划(2011-2015 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 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行动计划(2011-2015 年)
附件:
“十二五”时期,是本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时期。按照“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总体要求,为加快实现“内涵促降、系统促降”的绿色发展新格局,促进照明产业优化升级,助推“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本行动计划所称普通照明白炽灯,是指设计用于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电源电压为 200-250 伏的白炽灯,其中类似场合包括各类办公场所、学校及医院等公共机构、宾馆、饭店、商场、工业企业等。不包括反射型白炽灯和特殊用途白炽灯,其中特殊用途白炽灯是指专门用于科研医疗、火车船舶航空器、机动车辆、家用电器等的白炽灯。以下简称“普通照明白炽灯”为“白炽灯”。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按照政策规范和市场引导相结合、分步实施和重点推进相结合、技术升级和科普宣传相结合、强制淘汰和回收处置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构建起有利于全社会绿色照明的发展环境,全面淘汰白炽灯,实现照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整体能效水平提升,助推全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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