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绿色典范打造工程
1.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总结北京作为全国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发 展模式,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信息、资金等资源优势,深化大都市发展循环经济的系统化建 设力度,形成城市绿色发展的辐射示范效应;以生态涵养区为重点,加快生态环境与绿色产 业统筹发展力度,从区(县)域、沟域等层面深入开展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开展低碳经济 试点建设,鼓励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高端产业功能区、丽泽金融商务区等重点区 域采用低排放、低污染的设计理念和执行标准,集成节能环保新技术,打造若干低碳示范园 区。
2.推进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在区县、园区、企业三个层次全方位推进绿色发展。全面开 展海淀、延庆 2 个试点区县和昌平马池口、房山长阳、通州西集 3 个试点镇的建设工作,新 增启动 3 至 5 个试点区县(镇);深化生态产业园区建设指导,推进已有试点园区建设,形 成 3 至 5 个生态示范园区;推进 30 至 50 个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建设,重点支持一批龙头企业, 建设水泥窑处置垃圾、热电冷三联供、资源再生利用等试点项目。
3.树立宣扬绿色消费典范。针对公共场所、学校、社区、家庭、个人,广泛树立一批绿 色典范。争取到 2012 年,推动新增 100 家酒店达到“绿色旅游饭店”标准;新增一批国家 级和市级“绿色学校”;创建 5 个国家级绿色社区,50 个市级绿色社区;试点启动一批低 碳生态社区建设;开展万户绿色家庭评选活动;聘请“绿色北京公益大使”,配合开展“绿 色北京”宣传活动。
六、完善十项机制,提升政策综合保障能力
深化改革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多层次的“绿色发展”政策体系,为“绿色北 京”建设提供组织、法规、标准、价格、财税、金融、技术、服务、监督等多方面保障,确 保“绿色北京”建设顺利开展。
(一)组织领导机制
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绿色北京”建设协调工作,重点解决在 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政策,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各区县、各部门 将“绿色北京”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建设任务,明确相应主责机构,通过整合 和统筹全市资源,形成合力,推动“绿色北京”行动计划任务全面落实。
(二)法规引导机制 研究修订《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出台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积极推进湿地保护地方立法。严格执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 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北京市绿化条例》 等地方性法规;出台落实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保障力度,加快 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编制发布“绿色北京”中长期建设规划;继续研究大气污 染防治的系统性规划与阶段性措施;研究出台建设绿色市场、引导绿色消费、加强废弃资源 综合利用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坚持产业园区化发展模式,提高土地聚集程度和利用效率,研 究完善引导产业空间集聚发展的具体措施;开展节能减排潜力研究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制 定节能减排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