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题教育要求 大胆突破创新 推动京津冀建立清洁生产协同审核机制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及主题教育调查研究要求,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围绕在京津冀区域建立清洁生产协同推进机制,深入河北省重点用能单位调研,组织京津冀(包括廊坊北三县)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座谈,赴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学习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创新提出新要求
(一)京津冀绿色转型发展政策体系面临新突破
京津冀山水相依、空气相连、产业协同共生、环境互相影响。5月11—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在推进全面绿色转型中实现新突破,并要求“继续完善疏解激励约束政策体系”。北京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强调“要着力促进京津冀区域平衡协调发展,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二)京津冀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需求迫切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12月,河北省共承接京津转入企业和单位4.4万家。京津冀区域城市热岛效应明显,能源消耗量较大,2021年,京津冀地区能源消费总量达47899.4万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9.1%,PM2.5和臭氧污染较为严重,区域环境质量与全国平均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推进区域内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迫在眉睫。
(三)国家对推行清洁生产提出创新要求
《“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明确要求,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中“探索建立清洁生产协同推进机制”。近两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征集两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项目,提出要在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实施清洁生产协同审核,重点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产出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四)京津冀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已有较好基础
北京市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方面先行先试。《北京市2019年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要点》(京发改〔2019〕377号)提出“以总部在京、生产工厂(非独立法人)在津冀地区的制造企业作为首批试点对象,探索建立京津冀清洁生产伙伴关系”,可享受北京清洁生产政策支持。经过持续努力,已推动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简称“金隅砂浆”)、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京津冀清洁生产伙伴项目实施。
以金隅砂浆项目为例,该企业在京津冀共有6个生产基地,年产预拌砂浆235万吨,主要服务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等地建设。改造前,存在烘干炉使用低硫煤燃烧污染物排放量大,散装砂浆运输及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通过对六个生产基地进行全面审核体检,投资1375万元(其中北京清洁生产政策补贴412万元)对北京房山窦店、平谷马坊及河北承德、邯郸馆陶四个基地进行煤改燃气、扬尘治理等清洁生产改造,项目完成可实现年节能541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018吨,减排粉尘62吨,减排氮氧化物 21吨。该项目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直接从源头减排污染物,对于降低PM2.5浓度,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具有重要贡献,同时推动承德、邯郸两地砂浆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北京标准先进值要求,为区域节能降碳起到了良好示范效果。
二、深入京津冀及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调研学习
(一)调研多家京冀企业,了解清洁生产协同潜力
为推进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审核协同创新,重点推动覆盖城市副中心和北三县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实施,北京节能环保中心调研小组深入京冀多家企业、园区开展调研,与多个部门进行交流座谈,广泛了解清洁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协同审核达成共识。详见下表。
调研时间 | 调研单位 | 调研事项 |
5月12日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接纳河北廊坊三河电厂余热供应副中心区域供暖情况 |
5月16日 | 国能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对副中心余热供应及节能、污染治理情况 |
5月22日 |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京津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清洁生产主管部门及三地6家清洁生产技术支撑单位 | 交流三地清洁生产工作现状、政策机制;从协同审核机制建立、模式创新,审核程序、标准、技术协同、人才培养等方面研讨相关措施、建议 |
6月9日 | 中关村通州园漷县医药健康产业聚集区 | 城市副中心重点园区绿色发展及清洁生产潜力情况 |
6月14日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密云及河北沧州工厂) | 调研密云及河北沧州生产工厂清洁生产项目进展情况 |
6月30日 | 中关村通州园张家湾设计小镇创新中心 | 城市副中心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建设及清洁生产潜力情况 |
7月13日 | 通州区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碳排放单位及廊坊北三县重点园区和部分企业(约30家) | 宣传推广清洁生产理念、政策及绿色低碳先进技术 |
(二)赴广东省调研粤港澳大湾区协同绿色发展经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5月29日,中心主要领导带队赴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交流学习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主要做法;5月30日,赴生态环境部华南环保督察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调研粤港澳大湾区协同绿色发展相关措施。
三、京津冀协同推进清洁生产面临的问题
(一)三地清洁生产政策显著不同,协同难度较大
北京市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体检)给予最高15万元补贴,同时对示范效果显著的清洁生产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津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没有资金补贴,对于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项目,天津市原则上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给予安排,河北省给予表彰。
在协同推进清洁生产方面,目前只有北京市提出探索实施京津冀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并参照本市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伙伴项目给予支持,津冀地区尚无此方面表述和支持政策。
(二)受现行政策限制,伙伴计划协同作用有限
受《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京发改规[2013]6号)行政区域管理限制,京津冀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适用条件为“总部在京、生产工厂(非独立法人)在津冀地区的制造企业”。调研发现,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数量很少,多数企业落户津冀地区时,按照当地政府要求注册为独立法人(注册后的子公司多为北京总部全资或控股形式),但是按照现行伙伴计划要求,独立法人单位无法享受北京补贴政策,因此企业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性受到较大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伙伴计划发挥更大协同作用。
此外,原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仅以制造业企业作为试点,已不能满足现阶段产业疏解和发展需求,例如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在京,饲养基地在河北,企业希望能在政策支持下进行家禽粪便处理及污水处理工艺升级改造,改造项目可减少空气和水污染。
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实施经验及启示
“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鼓励和协助位于香港和广东省的港资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作业方式,而设立的一项支持政策,该计划由香港环境及生态局、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执行。
(一)“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明确设定支持领域
“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以节约能源、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减控污水排放、降低生产成本四个方向为主要目标,优先支持化学制品业、食品和饮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金属和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产品业、造纸和纸品制造业、印刷和出版业、纺织业8 个行业实施清洁生产。
(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补贴对象灵活
“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 支持对象为在香港及广东省设厂的港资企业。其中,生产工厂在广东的公司,无论是香港公司独资企业,还是香港公司合资企业(合资企业中港资占0.01%股份都符合条件),均可申请“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资助。
(三)港方资金支持力度大、覆盖面广,单家设定上限
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自2008年4月推出,经过3次计划延展至2020年3月底,香港特区政府共拨款港币2.9亿元,资助约3300个项目。每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最高可获得资助4.5万港币;每个技术改造项目根据技术创新性不同可获得45-65万元港币支持。2020年,鉴于一期伙伴计划带来的良好环境效益,香港特区政府再投入港币3亿1千万元,延续伙伴计划至2025年。
(四)粤方提供配套支持资金并组织授牌
粤港双方分别设立秘书处,定期组织“清洁生产标志计划”评审及“标志计划”授牌仪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排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对双方共同认定的“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粤港清洁生产优越伙伴”标志企业给予一次性8万元奖励。
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以其明确的补贴方向、灵活且广泛受益的补贴对象,持续稳定的政策以及良好的节能减排效果,取得了社会广泛认同,在推动港粤经济发展深度合作的同时,形成了节能环保领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五、下一步工作及建议
(一)建立常态化京津冀清洁生产协同推进机制
清洁生产是推动产业绿色升级、促进区域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清洁生产管理工作涉及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多个部门,由单一地区、一个单位牵头,推进难度较大,建议将京津冀清洁生产协同推进机制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工作办公室推进事项和具体实施任务清单,推动三地6部门及其技术支撑单位建立常态化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工作机制,结合京津冀地区污染联防联治、产业绿色升级等重点工作,明确年度任务,共同商讨确定审核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共同发布审核单位名单,统一工作节奏,互认审核结果,形成区域节能减排与产业升级合力,促进三地协同绿色发展。
(二)高质量完成国家审核创新试点项目
由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牵头,得到京津冀三地发展改革、生态环境6家政府部门及六家清洁生产技术支撑单位大力支持,形成的《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创新试点项目》成功申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刚刚获批成为唯一一个区域协同创新项目。该项目聚焦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区域减污降碳这一核心目标,选定建材、医药、印刷、能源4个行业,初步确定28家重点企业共同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旨在打通三地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清洁生产工作联系通道,建立协同审核工作方案,加强技术沟通与协作,促进三地标准统一,提升审核质量和效率,形成节能减排合力,最终形成可借鉴、推广的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新模式。
(三)不断优化京津冀清洁生产伙伴计划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面临更高要求的新形势下,应充分借鉴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的灵活性和普适性,调整放宽京津冀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适用条件:针对北京投资、生产工厂在津冀地区的法人单位(去掉非独立法人要求),筛选对疏解非首都功能、区域减污降碳、产业协同共生支持作用显著的重点单位,纳入京津冀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达到北京标准的,给予北京清洁生产政策支持。同时,完善北京清洁生产政策,针对京津冀伙伴计划实施单位,适当减小单一项目补贴力度,扩大补贴受益范围。
此外,推进津冀两地清洁生产管理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当地财政条件的京津冀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配套支持措施。
(四)有针对性地开展京津冀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审核单位和项目储备工作
由北京市牵头,联合天津市、河北省相关部门、技术单位面向京津冀重点园区、集团、企业,适当侧重城市副中心和北三县广泛征集一批京津冀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审核单位及重点项目,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库。重点推动城市副中心与北三县建立清洁生产伙伴关系,为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及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支持。三地节能中心等技术支撑单位加强沟通,主动靠前服务,针对重点储备单位和项目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与技术对接支持,保障京津冀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实施取得实效。
(五)整合智力资源,搭建京津冀区域绿色低碳技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平台
面向京津冀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征集清洁生产、能源、环保、绿色制造等领域专家,建立京津冀绿色发展与清洁生产专家库。筹办京津冀清洁生产与绿色发展论坛,推动京津冀区域先进绿色技术、清洁生产案例、行业经验交流,推动北京智力资源向津冀地区流动。依托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现有清洁生产信息服务及宣传平台,升级打造成京津冀清洁生产信息和资源综合服务平台,涵盖三地政策标准发布、技术交流、知识技能培训、案例展示等功能,促进信息共享,提升区域清洁生产水平。
(六)完善政策依据,修订《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
《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制定于2013年,已不能满足新形势工作要求。《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修订“办法”。结合现阶段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尽快启动“办法”修订工作,围绕实现“双碳”目标、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副中心与北三县一体化发展等新任务建立完善新工作模式;研究覆盖面更广、补助金额及方式更合理的清洁生产支持政策,为疏解非首都功能、区域减污降碳、产业链绿色升级、保障首都城市运行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