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市场化交易引导绿电起航新征程
据报道,9月下旬,天津市首笔绿电市场化交易顺利达成,交易无补贴绿电600万千瓦时,可减排二氧化碳4785.6吨。以此为标志,天津开启绿电消费新模式。这是我国于9月7日启动绿色电力(简称“绿电”)试点交易以来又一次绿电交易。此间,已有多笔绿电交易产生。绿电市场化交易的启动将引导绿电起航新征程,正如9月18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会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行业内53家企业和组织,联名发布的《电力行业积极推动绿色电力生产和消费倡议书》(简称《倡议书》)所说,电力绿色发展,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前提和保障。绿色电力和绿证交易,能够全面反映绿色电力价值,加快引导全社会减污降碳行动,有力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展,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举措。所谓绿电是指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量趋近于零的电能,在我国主要来源于太阳能发电和风能发电,当前国内绿电市场聚焦于引导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政策范围的绿电开展市场化交易。对于开启绿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相关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给与了回答。
更好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该负责人说,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必须要采取有力举措大力发展新能源。由于新能源发电出力不稳定等技术特点,电力系统消纳和运行成本将明显上升。要同时实现电力低碳转型、安全可靠、经济可承受等多重目标,必须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在体制机制和市场建设上做出探索创新。通过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将有意愿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用户区分出来,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绿色电力消费,体现出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产生的绿电收益将用于支持绿色电力发展和消纳,更好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条件已经成熟
该负责人说,在设计研究过程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相关企业、专家学者等进行了深入调研,认为开展绿色电力市场的条件已经成熟。一是企业有需求。许多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有较强意愿,不少企业表示愿意为绿色电力的环境属性支付额外费用,未来随着更多有意愿的企业参与交易,交易规模将不断扩大。二是地方有意愿。一些地区已经就绿色电力交易开展了深入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对于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有很高积极性,同时也希望从国家层面进行总体设计,明确基本标准和规则。三是技术可实现。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可以全面记录绿色电力生产、交易、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保证不可篡改,实现绿色电力全生命周期追踪。目前,国家电网已将基于区块链的绿色证书交易系统申请专利。四是交易可组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进行了大量研究工作,目前交易平台已实现价格形成、合同签订、优先执行(出清)、优先结算等满足绿色电力交易需求的功能。五是各方面已形成共识。各方普遍认为我国率先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意义重大,不仅对落实“双碳”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而且将会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中国方案。随着新能源成为电力系统的主体,绿色电力交易也将在电力市场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绿电市场化交易激发供需潜力
据该负责人介绍,试点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为市场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易用的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通过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全社会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共识,充分激发供需双方潜力加快绿色能源发展,加快推动我国清洁低碳转型。具体如何交易?该负责人说,绿色电力交易是在现有中长期交易框架下,设立独立的绿色电力交易品种,积极引导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直接与发电企业开展交易,绿色电力在电力市场交易和电网调度运行中优先组织、优先安排、优先执行、优先结算,通过相关政策措施激励用电侧购买绿色电力的积极性。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近期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主,逐步扩大到水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交易优先安排完全市场化上网的绿色电力,如果部分省份在市场初期完全市场化绿色电力规模有限,可考虑向电网企业购买政府补贴及其保障收购的绿色电力。
如何组织实施试点工作?
该负责人回答说,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将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组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具体开展,编制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技术平台功能,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注册及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初期拟选取绿色电力消费意愿较强的地区,待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启动后,其他有意愿地区后续也给予积极支持。试点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加强指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营造良好环境。
《倡议书》提出四方面举措推动绿电市场化交易:一是彰显新担当,率先使用绿色电力,参与绿电和绿证交易,增加绿色电力消费;二是展现新作为,加快打造服务完善的交易平台,不断优化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机制,扩大交易规模和范围;三是抓住新机遇,积极引导绿色电力投资,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提升绿色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四是倡导新理念,加大绿色电力交易和绿证交易知识普及和宣传,提倡社会低碳环保理念,共同营造绿色发展良好氛围。
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解除后顾之忧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退役、报废的问题越发引人关注。无资质拆解造成环境污染越发严重,简单翻新后以旧充新造成安全隐患,退役电池问题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实际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后,一般仍有70%~80%的剩余容量,可降级用于储能、备电等场景,实现余能最大化利用。9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在广泛专题调研基础上,凝聚行业共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而成《管理办法》的出台,解除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在退役电池方面的后顾之忧。
进一步规范和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
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即是对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分类、拆分、电池修复或重组为梯次产品,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的过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是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兴领域,梯次利用企业主要集中在电池退役量大、技术资源优势明显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为了培育壮大梯次利用骨干企业,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公告一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梯次利用企业名单。“目前,梯次利用检测、拆解、重组利用等技术已较为成熟,电池残值评估、远程监控预警等技术不断优化提升,梯次产品已应用在储能、备电等领域。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明确梯次产品生产、使用、回收利用全过程相关要求,完善梯次利用管理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说。
《管理办法》制定遵循的原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说:“我们以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组织开展《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主要遵循5项原则:一是突出梯次利用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在梯次产品设计生产、包装运输、回收利用等全生命周期内履行生产者责任,落实相应管理要求;二是强调产品质量与环保处置,明确梯次利用企业在产品研发、试验验证、生产质量管理、报废回收等方面要求,保障梯次产品电性能和可靠性,以及产品报废后的规范回收处置;三是强化行业协同发展,对产业链合作、数据共享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提出原则性要求,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四是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产品认证等措施推动行业提升梯次产品质量;五是注重政策联动,与已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的认证制度等形成政策合力。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及特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梯次利用企业要求、梯次产品要求、回收利用要求、监督管理、附则6个章节,主要内容:一是总则,明确管理原则、适用范围及相关企业责任,提出部门协同监管要求,支持技术创新。二是梯次利用企业要求,《管理办法》对企业的技术开发、管理制度建设、产品质量保证及溯源管理等作出规定。三是梯次产品要求,《管理办法》中对产品设计试验,编码及包装运输等作出规定,确定建立梯次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四是回收利用要求,梯次利用企业要建立报废梯次产品回收体系,确保报废梯次产品规范回收与合规处置。五是监督管理,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及商务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发挥社会监督及专家委员会的支撑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在制度设计上体现如下特点。
一是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梯次利用企业作为梯次产品的生产者,履行生产者责任,承担保障梯次产品质量及产品报废后回收的义务。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作为上一级生产者,也承担生产者责任,采用易梯次利用的产品结构设计,利于其退役后的高效梯次利用。
二是开展梯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梯次利用是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重要环节,梯次利用企业落实动力电池溯源管理要求,对梯次产品生产、使用及回收利用等过程实施监控,确保全过程可追溯。
三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完善协作机制。考虑梯次利用产业在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产业链中承上启下的地位,鼓励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在回收体系共建、数据信息共享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强协调,解决电池高效回收、健康状态快速评估等问题,形成适应行业发展的商业合作与技术发展模式。
四是建立梯次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为扩大优质梯次产品的供给与应用,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推行梯次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发挥认证机制在市场中的导向性作用,培育骨干梯次利用企业,带动梯次产品质量、性能水平提升。
五是协同推进梯次利用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部门间协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监督管理,加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支持力度,推动形成有利于梯次利用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本文刊登于《节能与环保》杂志2021年第10期)